家有这类电动车的注意 怀柔开始整治了

2018年04月25日 10:00浏览量:5412

家有电动三、四轮车车主注意啦!

怀柔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近日展开电动三轮车、

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行动!

为什么要整治呢?


自电动车上市以来

因其不需要登记入户

无需驾驶证、不用买保险

而深受消费者喜爱

而随着超标电动车的泛滥

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一大安全隐患


生活中,我们时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

一辆无牌电动三、四轮车

突然从一个路口逆向窜出

随意在机动车道的车流中快速穿梭……

即便前方红灯亮起

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也熟视无睹

扬长而去……



电动三、四轮车

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载物

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突出

不仅扰乱通行秩序,致使交通事故多发

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分局交通支队设置8个集中整治点位

对电动三、四轮车

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为进行治理


同时

对无证驾驶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违法停车

货车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一并整治


违反法规行驶会怎么罚?


违法处理

根据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辆认定及违法处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电驱动四轮车辆,认定为小型普通客车;燃油发动机驱动四轮车辆,认定为微型普通客车。


■ 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扣留机动车,依法处200元罚款处罚,并记12分。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初次发现的,处1000元罚款处罚;被处罚后再次发现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5至10日行政拘留处罚。

■ 准驾车型不符上道路行驶,初次发现的,处500元罚款处罚、记12分;被处罚后再次发现的,处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5至10日行政拘留。

■ 存在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合并处罚。


在这小编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道路安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切实增强守法意识

守法上路  遵法行驶

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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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恋上怀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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